一、背景依據
2021年11月,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了《福建省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試點實施方案》(閩發改能源〔2021〕662號),上杭縣被國家能源局列入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縣名單(國能綜通新能〔2021〕84號),為全省24個試點縣(市、區)之一。為加快推進試點縣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目標任務
根據福建省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實施方案要求,以我縣上報的試點方案為主要依據,列入整縣推進范圍的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總規模為12.7萬千瓦,預計利用面積108萬平方米,總投資6.5億元。到2023年,爭創全國整縣屋頂分布式開發示范縣;到2025年,全面完成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工作。
三、工作進展
(一)動員部署。縣政府召開動員部署會,部署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整縣推進試點縣工作。
(二)資源調查。2022年12月前分類匯總形成屋頂資源清單。
(三)分批實施。合作企業應分領域細化開發時序,編制年度實施方案。
(四)示范引領。選擇建設條件較好、前期工作充分的才溪鎮、中都鎮、南陽鎮、藍溪鎮等重點鄉鎮作為試點,優先實施國省道和高速公路沿線鄉(鎮)村、縣工業園區廠房、黨政機關、學校、醫院等光伏試點工作,打造一批示范引領工程,形成集群示范項目。
四、范圍期限
本工作方案有效期:自印發至2025年12月止。
五、主要內容
2021年6月,國家能源局下發《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公布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名單的通知》(國能綜通新能〔2021〕84號),明確我縣為全國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縣;根據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福建省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試點實施方案》(閩發改能源〔2021〕662號),明確福建紫金新能源有限公司為我縣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試點縣推進合作企業。
福建紫金新能源有限公司要強化主體責任,完善機制,建立法務部門或群眾事業部門專責處理項目建設中的實際問題。要系統、科學、全面做好上杭縣分布式光伏資源調查,形成調查報告成果。要通過試點縣項目建設,發揮紫金大企業集團品牌影響力,創造條件建設一批示范性的分布式光伏示范村、示范小鎮、綠色低碳鄉村和光伏示范園區等示范項目,為推廣光伏發電的應用提供經驗,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的“紫金模式”。
六、注意事項
未納入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縣范圍的其他工商業廠房、戶用自然人屋頂光伏項目的合作開發企業,參照以上工作原則組織實施。
七、關鍵詞詮釋
質量安全。在開展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前,要開展必要的勘察和論證工作,避免建設屋頂光伏項目對房屋屋頂結構和防水的破壞。在項目選址時要綜合分析所利用建筑物建成年限、結構類型等因素,嚴禁利用危險性鑒定等級為C級、D級的建筑物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對利用B級建筑物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要經過嚴格論證評估。嚴禁利用火災危險性類別為甲類、乙類的建筑物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八、聯系單位及聯系電話
聯系單位:上杭縣發改局,聯系電話:0597—3842320